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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一)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二)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三)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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